折算为理财收益高达年化12%
这看似双赢的“好事”背后
可能存在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隐患。
WF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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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投资理财平台声称可以将每天行走的步数转化为年化高达12%的理财收益。 这既能强身健体,还能“养家糊口”,真的是好事吗? 看似“天上掉馅饼”,却可能隐藏着非法集资等WF行为。
2022年3月,在线理财平台运营主体A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在潜逃半年多后被抓获归案。 经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A公司罚款200万元; 被告人宋某因集资诈骗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近日,检察院对包庇宋某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提起公诉。
男人轻信“走路就能赚钱”
被骗22万元
2016年,在朋友的推荐下,罗先生下载了一款财务管理软件。 只要他在理财平台充值投资,平台就会根据投资者手机每天的步数计算出相应的理财收益。 该平台承诺“保证”年回报率为4%。 当锻炼步数达到15000步时,最高可以获得12%的年化收益,并且可以随时TX。
这几年,罗先生陆续投入了25万多元,这期间也确实有盈利。 直至2022年6月,平台无法正常提款。 同年7月,罗先生报了警。 此时,他的账户里还有22万元无法支付。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手机如何赚钱快,但理财平台运营主体A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却失踪了。 直到2022年3月,宋某才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发现,涉案投资者4万余人,平台非法集资19亿余元,未支付金额4800万余元。 2022年8月,该案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使用财务管理软件筹集资金
借贷平台盈利
“一个走路就能实现4%到12%收入的理财平台,它怎么赚钱?能支付吗?” 这不禁让办案的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院助理检察官任志伟感到困惑。
原来,2014年以来,宋某先后设立A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2015年,A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发运营移动理财平台,打出“走路也能赚钱”的口号,并声称投资者可以按照每天的步数赚取年化收益。 收益率为4%至12%。
理财平台正式上线后,宋不仅鼓励公司员工使用并要求员工推荐给亲友,还组织员工在VX朋友圈进行宣传。 因此,很快就吸引了大量投资者。 事实上,A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公开募集资金的资格。
“投资者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这个走路就能回利息的理财平台背后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任志伟说:“A公司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怎么可能靠走路就实现呢?” 4%到12%的收益率?”
A公司靠什么业务来支付如此高额的本金和利息? 答案是借贷。 “A公司将外部筹集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开发的借贷平台上,以较高的利率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赚取利差。” 事发后,A公司员工证实,这就是该平台的运营模式。
事实证明,这种运营模式不可能长久。 从2016年10月开始,公司开始连年亏损,逐渐无力支付高额本息。 但宋某及A公司仍夸大盈利能力和资金安全性,并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筹集资金。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外借款、募集资金参与人本息的偿付以及公司日常开支。
将非法资产“洗”成合法资金
“本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合法资金与非法资金‘混在一起’。” 任志伟表示,为了逃避监管,掩盖、隐瞒WF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宋某将资金筹集端与借贷端连接起来。 剥离后,关联公司B将单独注册设立Y商业保理公司,对外提供贷款。 经查,贷款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投资、三轮融资获得的资金以及通过理财软件平台非法筹集的资金。 这为宋某隐瞒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创造了条件,同时衍生出另一种犯罪行为——自我洗钱。
宋某及A公司将WF所得资金与金融机构合法资金、公司自有资金等混合,以“自有资金”名义将部分WF资金转移至上述关联公司,并通过他们自己的借贷平台。 通过贷款获取收入,试图利用这种方式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将非法资产“变”为合法资金,涉嫌洗钱金额超过630万元。
任志伟表示,宋的做法正式将引资端(理财软件)和借贷端(借贷平台)分开,而且更加隐蔽,使公司在形式上更接近“合法经营”。
尽管宋先生竭尽全力,但从2022年中开始,金融投资平台已无力支付募资本金和利息,A公司无力回天。 2022年7月,宋某因害怕犯罪而潜逃。
在逃亡期间,宋联系了他的朋友孙寻求帮助。 尽管孙某明知宋某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仍帮其租房,并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了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帮助其躲藏。 就这样,宋某在西藏躲藏了半年多。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从未放弃追捕,于2022年3月2日将其抓获归案。 今年1月18日,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