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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这个二维码,跟我一起养一只熊,就能赚钱。”
“这是一种新的投资方式,现在大家都在玩这个,我的‘熊’升值了,我赚了几万块钱!”
早在2022年10月,一款名为“酷酷熊”的网络投资平台在大庆爆红,在一些参与者的炒作下,不少人加入进来,“熊”拉高普涨,交易赚取差价,参与的投资者每天饲养、购买“熊”,看着显示的金额越来越大,以为自己赚钱了。
然而,网络传销虽然表面上是手机APP投资平台,但实际上却是采用虚拟物品交易、通过微信朋友圈“招人”、介绍亲朋好友加入等方式,形成明显层级模式的疑似网络传销平台。
5月21日,记者来到大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入采访。
平台突然关闭,投入的钱无法转账,变成虚拟号码
投入12万元后,平台被关闭
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的小芳(化名),是一名打工仔,靠着自己的努力攒下了些钱。2022年底,小芳从朋友那里得知,在网络平台养“熊”可以赚钱。
“你得了解一下新的东西,这是一个新型的网络投资平台手机上如何赚钱快,很多人都在里面投资,赚了不少钱。”小芳被朋友强大的“吸引力”所诱惑,随后,她开始了解这个网络投资平台。
这个平台名叫“酷酷熊”,扫二维码就可以下载APP到手机上,注册登录后就可以在APP上投资。仔细看,“酷酷熊”APP是一个通过买卖“熊”来盈利的平台。熊就像商品,但是是虚拟的。“就像玩游戏一样,每天固定时间在平台上买熊,然后养大,等熊长大了,就可以卖掉赚钱。”小芳说。
“酷酷熊”平台会不定期推出各种“熊”,大致分为6种,价格从100元到1万元不等。平台推出“熊”产品后,参与者可以在平台上购买。该平台推出的“熊”很快就售罄,“小熊”变成“大熊”后,价值也会不断上涨。
除了在平台上购买“熊”,还可以通过平台与他人交易。看到平台上“熊”交易很火爆,小芳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前买了一些“熊”。
小芳发现,和别人交易“熊”时,除了花钱,还需要用积分,比如买一只价值100元的“熊”,需要1个积分,价格越高,需要的积分就越多。
积分怎么获得?一是花钱获得积分,二是“招人”,招人加入平台,就会有积分作为奖励。
过了一段时间,小芳想通过“酷酷熊”赚钱,就投资了12万元,同时,她还在朋友圈里宣传“酷酷熊”,并向亲朋好友介绍。
令小芳没有想到的是,在她使用这款软件半年多之后,平台突然关闭,她再也无法登录。
小芳慌了,她询问身边的朋友,发现大家都有同样的情况,心急如焚的她决定报警。
83人损失350万元
小芳报警后不久,公安机关就陆续接到多人报案,均无法登录“酷酷熊”平台。
经侦大队民警在采访中表示,办案民警发现,大庆市让胡路区一居民自2022年11月起,已向“酷熊”投资22万元,该居民还认为“养熊”能赚钱。
一些投资这个平台的居民前期赚了一些钱,可以TX,但是由于平台突然关闭,大部分人的钱都没有TX,这期间平台恢复正常了一段时间,虽然可以登录,但是进去之后,账户里的“熊”或者积分根本卖不出去。
2022年2月,大庆所有在“酷熊”投过钱的市民发现,平台被关闭,无法再登录。
警方经调查发现,大庆市共有83人向“酷酷熊”投入资金,平台关闭后损失约350万元。
“库库熊”从何而来?
为何突然关闭?
据警方介绍,一名男子是“库库熊”向大庆传播的重大嫌疑人。该男子暂住大庆,2022年下半年,该男子赶赴山东某地,当时通过朋友了解到“库库熊”,回到大庆后,该男子开始在朋友圈推广“库库熊”,很快便有人加入,随后,很多人通过朋友圈推广,有的甚至赚积分、推荐给朋友、拉来亲戚。慢慢地,“库库熊”吸引了很多人,一开始很多人抢着在平台上购买“熊”,还可以私下交易、TX,这让很多人抱着只要“打游戏”就能赚钱的心态,开始大量囤积“熊”。
警方经调查发现,“酷酷熊”涉嫌网络传销,因为其有明确的奖励和推广模式。对于平台突然关闭,警方表示,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陷阱。平台前期发布“熊”的速度很慢,后来熊被卖光的速度越来越快。参与者用真金白银购买熊,但出售熊有时间限制,比如有些熊要养一个月才能卖,当平台“集资”到一定数额时,就关停了。
侦查中,警方发现“酷酷熊”平台服务器位于境外,很多数据无法核实,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酷酷熊”平台上销售的“熊”
警方揭露传销骗局
采访中,经侦大队民警表示,传统传销案件减少,但网络传销层出不穷,比如养鸡、养猴子、种植物等类似做法,大都形式相同,涉及层级明确、悬赏推广模式。
网络传销的核心还是“人传人”,但模式和形式已经发生改变,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推荐给朋友或者邀请亲属加入的方式进行传播,骗子们掌握了一些人的弱点——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度很高,人们投钱时喜欢“跟风”。
金钱只是一个“虚拟数字”
在“库库熊”事件中,大多数人看着“熊”一天天升值,平台账户里金额越来越大,就以为自己赚到了钱,殊不知这个平台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被骗子操控,所以突然被关停也就不足为奇了。从始至终,投入的钱都成了账户里的虚拟数字,钱早就被骗子转移了。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才能取得会员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传销组织,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者回扣的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或者扰乱传销活动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公民们应该擦亮眼睛。
在投资之前,您必须意识到风险。
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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