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息,12月2日12时至12月3日12时,厦门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轻型病例10例、普通型病例4例),阳性感染者26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鉴于近期省外入境厦门病例增多的严峻形势,所有进(返)厦人员要严格按照市指挥中心29号通知“入境必报,三天内三次检测”要求,离开前严格居家或入住酒店。从外省或省内高风险地区县(区)抵厦未满3天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抵厦后6小时内通过 VX公众号“入境信息登记”如实登记本人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报备。市民游客进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要主动配合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核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公共交通
11月30日14:00—14:55 942路(前场站—禹州花园站)。
12月1日,8:35-9:14953路(莲花路东站-下务站)、18:00-18:1029路(塔头站-黄厝海滨站)、18:50-19:0029路(黄厝海滨站-塔头站)。
12月2日当天,953路(下务站—鹿厝北站)运行时间为13:45至14:17,953路(鹿厝北站—孙厝路口站)运行时间为14:39至15:03。
思明区
11月29日7:52-8:02、16:25-16:38八幼儿园罗宾逊分校(汇文路91号)、9:17-17:00望海路17号6楼、11:39-12:28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7楼候诊区(镇海路10-2号)、12:31-13:30草根堂(灵香里26号)、17:22-17:23好推荐首码(湖滨东路23-1号)。
11月30日7:52-8:02、16:25-16:38八幼罗宾逊分校(汇文路91号)、9:44-11:02鹭江路95-2号、22:56-23:47好推首码(明发商业广场东区C1052单元)。
12月1日7:52-8:02,16:25-16:38八幼儿园罗宾逊分校(汇文路91号),11:00-17:00望海路17号6楼,17:35-17:42黄厝社区核酸采样亭(黄厝塔头318号),17:52-17:53便利店(黄厝塔头299号),17:53-18:19首码收码网(黄厝塔头299号),17:57-17:59文星超市(黄厝塔头406号),18:30-18:43好推首码(湖滨南路107号),18:57 -19:03魔幻家庭成长中心(下河校区501教室)、19:15-19:32老北京酱油面(黄厝楼447-2号)、21:51-24:00好首码网。
湖里区
11月30日17:30-17:36好退售首码(凯兴路30-101号)。
2, 9:08-9:17 Booth, 13:52-14:45 No. 12 Road, 17:05-17:23 No. 355 4th Floor, 18:32-19 :35 No. 4229, , 19:50-20:35 (No. 4218-102, ), 20:35-20:44 Hao Ri Zi (No. 4216-101, ), 21:16 -22:00 首码 (No. 4226-101, ), 22:00-22:04 Store (No. 4228-101, ).
集美区
11月30日22:10-22:20,厦门北站BRT南广场核酸采样点。
12月1日9:14-9:17民辉生活超市(天峰路8-113号)、17:15-17:25圣光社区小花园收集点。
海沧区
12月1日15:10-15:12井口岩篮球场核酸采样点(兴港路1-1号)、15:19-15:23嵩屿路59号ATM机、16:25-16:30陆家汇生活超市(嵩屿北五里19-110号)。
同安区
12月2日14时55分—15时05分,吴贤镇红梅花园设有便民核酸检测点。
与上述活动有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门,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管控措施,对与上述活动有过接触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感染者基本信息如下:
病例1-2是在重点地区进厦门人员筛查中发现的,11月30日乘坐G323次列车到厦门,“落地检测”结果为阴性,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现住址为思明区黄厝塔头433-2号。
病例3是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的,11月29日乘机至厦门,11月30日作为同日报告的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29日、3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4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2月2日作为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病例7于同日报告阳性,11月29日、3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集美区光明里65号。
病例5,厦门市重点地区入境人员,12月1日乘飞机抵厦门,“落地检测”结果阳性,1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集美区海景明珠480号。
病例6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1月30日乘坐D3277次列车至厦门,12月2日作为病例18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病例18于12月1日报告阳性。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海沧区松屿北五里55号。
病例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为11月28日确诊病例9的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1月28日至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2月2日检测结果为阳性,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湖里区湖心岛10号。
病例8是在非闭环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的,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2月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思明区元昌广场180号。
病例9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2月1日作为病例19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病例19同日确诊,2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思明区厦禾路947号公馆C栋。
病例10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1月29日作为同日报告的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7月14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集美区金銮湾90号。
病例11,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发现,12月1日乘机至厦门,“落地检测”结果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里区禾山路胡513号。
病例12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2月1日作为同日报告的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天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3在集中隔离点被发现,11月30日作为病例19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病例19于11月29日报告阳性,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14,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发现,12月1日乘机至厦门,“落地检测”结果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住址为区西洋岭下里同安72号。
集中隔离点检测出阳性感染者1,12月1日乘坐K229次列车前往厦门,到厦门后转入集中隔离点,“现场检测”结果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病例2是在集中隔离点检测出来的,他11月30日从外地驾车进入厦门,11月30日作为12月1日报告的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被实施集中隔离,11月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集中隔离点检测出阳性感染者3-4人,于12月2日乘坐K229次列车前往厦门,到厦门后转入集中隔离点,“现场检查”结果为阳性。
集中隔离点检测出阳性感染者5,11月30日乘机至厦门,抵厦后即转入集中隔离点,11月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确诊病例6已发现,目前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1月27日为同日报告的确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已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1月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本次检测结果为阳性,现住址为集美区金銮湾90号。
阳性感染病例7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1月30日作为同日报告的阳性感染病例19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29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中发现的阳性感染者8,12月2日乘机抵厦门,“落地检测”结果阳性,现住址为海沧区星港一里253号。
集中隔离点发现阳性感染病例9,11月30日作为28日报告的阳性感染病例9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者10,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异常,2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现住址为集美区叶厝里2号。
集中隔离点发现阳性感染者11,11月29日乘坐G329次列车至厦门,30日作为外地病例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集中隔离点发现阳性感染病例12,11月30日作为同日报告病例8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病例13,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发现,其12月1日乘机至厦门,“落地检”结果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住址为湖里区五原西1里91号。
阳性感染病例14,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发现,其于12月2日从外地驾车进入厦门,“落地检测”结果呈阳性,现住址为湖里区殿前社5194号。
阳性感染病例15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9日作为11月30日报告的病例4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29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病例16,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发现,12月1日乘机至厦门,“落地检”结果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住址为同安区西洋岭下里72号。
阳性感染病例17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2月1日作为同日报告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29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病例18,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发现,其12月1日乘坐D3277次列车至厦门,“落地检测”结果为阴性318首码,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住址为湖里区五原西二里10号。
集中隔离点检测出阳性感染者19,11月28日作为29日报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11月28日至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者20,在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中发现,12月2日乘机抵厦门,“落地检测”结果阳性,现住址思明区毓秀里49号。
21-22号阳性感染者是在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中发现的,其于12月2日乘机赴厦门,抵厦门后即转入集中隔离点,“入检”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病例23是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的,其于11月29日乘机赴厦门,抵厦后即转入集中隔离点,12月1日被确定为同日报告的阳性感染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12月1日至12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者24人,对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发现,其于12月2日乘飞机抵厦,“抵厦检测”结果为阳性。
阳性感染者25人。重点地区入境人员筛查发现,他于11月30日乘飞机入境厦门,11月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第26例阳性病例是在重点地区入境厦门人员筛查中发现的,11月28日乘机赴厦门,11月28-30日、12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住址为翔安区新澳路506-129号。
我们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避免聚集,按要求接种疫苗、接受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扫码、核对健康码、核对核酸检测证明等各项防疫防控措施。
福州
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防控指挥中心通知
(2022年第47号)
12月2日,台江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区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管控,已转至定点医院闭环救治,相关疫情场所已消毒。现将主要风险点公告如下:
11 月 30 日
18:00-19:00 台江区江滨公园(伊犁江滨社区对面)。
12 月 1 日
09:00—10:00台江区新天城小商品批发市场鑫荣电器店、宝冠针织品店。
12 月 2 日
02:00实施控制。
如有上述出行轨迹或有疫情地区旅行史、居住史,请尽快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测温、扫码、核对等防控措施,减少非必要出行。
台江区疫情防控热线
仅限于反映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线索: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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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
2022 年 12 月 3 日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通知
(2022年第45号)
2022年12月2日晚至12月3日凌晨,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现2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其中1例是在外省返兰人员常规核酸筛查中发现的,1例是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的。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均已全部得到管控。现将他们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案例 1
12 月 1 日
7:35乘坐航班(座位号:28A)从兰州飞往福州;
11:00左右乘坐机场大巴至福州南站;
14:00左右乘坐网约出租车返回兰;
15:07抵达公铁二桥检查站采集核酸;
15:20,网约车先将另一名乘客送至中汇紫御府工地;
15:30到达福耀新村家。
12 月 2 日
9时,骑电动车到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兰城站采集核酸,因黄码无法采集;
9:41前往区医院进行核酸采样,采样后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21时20分许,患者被闭环转入方舱医院。
案例 2
12 月 1 日
7:54乘坐G1298次列车,2号车厢,12F座位,从保定东开往天津;
10:08乘坐G329次列车,05车厢,11C座位,从天津西开往福州;
19时12分抵达福州站,以闭环“点对点”方式转回蔡润山海关社区家中,之后未外出。
12 月 2 日
18:30 闭环转入集中隔离点。
12 月 3 日
9:06 闭路转运至临时医院。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范输入性病例压力持续加大。请广大公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外省返兰人员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采样和健康管理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就医,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和治疗。就医过程中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发现周边有高风险地区进(返)人员,且有违反相关要求的,请主动向区防控办或所在村(社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