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工信管新管函[2022]2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附件1)、为做好我省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请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汇报方向
本次申报方向主要围绕工厂、运营商、园区、网络、平台、安全6大类22个具体方向,评选出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按照职责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工厂、载体、园区、平台、安全等试点示范20个具体方向; 省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网络与安全试点示范工作。 9 具体指示(见附录2)。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可以是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
申请人应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能力。
(二)前期已纳入试点示范且尚处于示范期(有效期2年)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未受理或未通过验收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不得申报,未建成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同类型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请人不得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请人对单位资质及项目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3),并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申报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3. 申请程序
(一)请地方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填写《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 珠三角地区城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粤东、粤西、粤北城市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深圳可直接提交。 中央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不占用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
(二)我办公室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给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光盘(一份)应向我办公室(工业互联网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由于我部门和省交通管理局职责分工均涉及安全试点示范内容,省交通管理局、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已推荐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二、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3. 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
4. 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曹万里、胡家娟(工业互联网处);电话:,;邮箱:;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13室;联系方式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陈百祥(安全试点示范)、王子章(网络试点示范);电话:互联网项目平台,;邮箱:,)
附录:
1.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2.附件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
3.附件3: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doc
4.附件4: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议汇总表.doc